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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福城报废车回收,专业回收拆解队伍和设备

    2024-04-26 08:00:01 2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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