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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汉阳区急用周转短期借款公司,本公司专注民间空放贷款

    2024-05-28 12:00:01 11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要求返还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是否追加保证人参加诉讼

    1.连带保证人

    出借人只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连带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2.一般保证人

    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一般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无效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需要说明的是,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时,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

    继续审理的情形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中止审理的情形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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