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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哈尔滨工商处罚一般罚多少钱,1-7天消除

    2024-04-27 02:00:01 7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理

    二、办案人员将举报、申诉、控告、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当事人交待、执法人的检查材料等搜集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初步核查。

    三、立案

    四、符合立案条件的,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案件来源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主管局批准。

    五、调查。

    六、行政强制措施。

    七、调查终结报告。

    八、核审。

    九、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连同案件材料一并报县局法制机构核审。

    十、审批。十

    一、核审通过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时应签署具体处罚意见。十

    二、告知。十

    三、主管领导批准处罚建议后,办案员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送达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中的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必须引用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十

    四、决定。十

    五、告知三日内当事人未对拟对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或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处罚建议成立。十

    六、送达。十

    七、处罚决定作出后,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办案人员依照送达规定送达当事人。十

    八、执行。十

    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制员做好书面答复或应诉准备。二

    十、立卷。

    工商行政处罚纠纷概念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外国人还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具体行政行为。

    1、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经营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2、 对外国(地区)企业未经登记擅自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者所设代表机构从事违反有关代表机构管理规定的行为;

    3、 对未经登记擅自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

    4、对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5、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对经销进口商品无合法凭证的行为;等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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