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汽车报废标准遵循的还是2001年由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其中对不同车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在内的汽车,如果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如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都将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汽车的特点有哪些?
(1)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机械性能差,因为报废车辆,部分老,再加上司机载客,货物和赚钱,擅自转载,修改、破坏,平衡与稳定结构的车辆如果车辆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会导致各种各样的故障,直接影响行车,导致交通事故。
(2)报废汽车待改造,以次充好。有些车辆到使用寿命结束时,通过甲板、车身颜色的更新等机会性的方式来改变外观和一些被偷、被偷、被抢的车辆混在一起,使购车者无法识别。
关于汽车报废你需要知道哪些常见的误区
1: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2:据介绍,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张延军介绍,按照这条规定,私家车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
4:新规同时规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中,私家车行驶6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公里、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公里, 将引导报废
由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有一条是机动车达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对应的使用年限并不一样。对于已经达到 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机动车回收企业申报报废。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 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果不报废还继续驾驶上路的话,一旦被交警查到那就是12分罚款2000以下,同时还会没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