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报资质认定前,检测机构需要按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完成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
当准备工作做好后,检测机构应向所在省质监局下属的计量认证部门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由于各地提交的资料有所区别,所以建议在当地质监局官网上查询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是一样的,它需要检测机构在申请书中简单概要地描述组织、人员、场地、设备仪器、管理体系的情况。
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有: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一份)、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法人地位证明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适用于首次、复查评审),如果涉及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还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评审组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当材料不符合要求时,会通知申请机构更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审查后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资质认定部门将不受理该次申报,检测机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材料审查合格后,检验检测机构会收到资质认定部门下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知书》,确定评审的具体日程和评审专家组成员。
现场试验的考核项目范围通常会覆盖申请书检测范围内所有大类,主要目的是考核检验人员的操作能力以及环境、设备是否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现场试验考核主要有人员、仪器比对试验,盲样试验、见证试验几种。
现场试验过程中检测机构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用正确的、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
(2)环境、场所满足试验要求;
(3)使用的设备仪器经过计量校准,明确标识且运转状况正常;
(4)检测人员具有相应的经验、设备操作应熟练;
(5)结果判定表述准确;
(6)注意考核中涉及到的样品,应规范其接收、登记、放置、制备、处置等环节;
(7)考核试验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应确保规范、准确。
评审组对各类质量记录进行查证,对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检测机构应注意以下问题:
(1)文件资料中的受控文件一定要加盖受控章,各种文件的发放、领用记录一定要体现出来;
(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应齐全,特别是程序文件中引用的各类记录,确保记录能够准确反映出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3)报告、原始记录的内容要准确,特别是原始记录中应有环境情况描述、使用仪器设备信息等;
(4)记录的形成、修改、保管符合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现场评审结束后,检测机构在评审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提出的不符合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整改完成后,将书面材料提交评审组长确认。整改报告主要由整改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情况、附件(整改证据)三部分组成。
在整改报告中要逐条描述不符合项的情况,对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简述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情况。
在附件中,对不符合、缺少的文记录、证书等改正补全后,制作电子扫描件成为附件。
对工作场所和环境、设施设备中出现的不符合整改项,先将整改前的情况拍照,再将整改后的情况拍照,在附件中以“整改前的……照片”“整改后的……照片”的形式对比展示,使整改证据一目了然、清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