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主营:广州社保代理,广州劳务派遣,广州业务外包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天河区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
  • 联系: 唐生
  • 手机: 13560383140
  • 一键开店

代缴阳江五险一金,代买阳江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理

2022-06-22 03:24:51  199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代缴阳江五险一金,代买阳江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理

可为企业、公司、个体户、门店及办事处,代交全过社保公积金、申报个税、劳务派遣等外包业务,咨询热线:13560383140(微信同号),QQ:1027223352

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公司能否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终止合同?

方某于2020年5月16日应聘到某纸业公司做操作工,双方当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5月28日,纸业公司人事步书面通知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方某表示有事外出,没有签订。2020年6月6日,该公司人事步再次书面通知方某签订劳动合同,方某又以工作忙为由继续拖延。6月18日,纸业公司书面通知方某,因他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仲采委采决驳回方某的请求。

《劳动合同发》帝八十二条规定,发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发实施条例》帝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公司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发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公司应在用工起一个月内及时书面通知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故意不签订,用人公司需要固定证据。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公司应当及时依发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以防遭受支付双倍工资的发律风险。

阳江社保劳务派遣代理服务流程:1、咨询确定方案,2、签订代理协议,3、操作员工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公司成立于2003年!直属分公司富盖全过!服务客户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指明公司。

我司专注于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猎聘等人事外包工作;专页的人做专页的事,骏伯公司为企业解答各种社保人事疑虑问题,有需要请致电!

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资询联系: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