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对有关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登尼特办理香港律师公证经验丰富,登尼特服务网点遍布全球,24小时全天候为您服务。登尼特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登尼特公司不但提供香港律师公证、境外投资备案、海外公司注册服务还提供代理记账、公司续牌、商标注册、域名申请请等。优质的服务、美丽的价格,期待您的咨询!登尼特为客户所提供的商务配套服务是一种以客户为依归的、度身定做的跨行业、一站式商务配套服务。